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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小麗選舉「偷步」賊喊捉賊/方靖之

時間:2018-08-31 03:17:13來源:大公報

  反對派在立法會九龍西補選上看來是無牌可打,上次補選打所謂「反DQ」牌結果一敗塗地,姚松炎根本得不到市民同情,最終大熱倒灶。這次劉小麗加上李卓人的「小人組合」,也不見得比姚松炎好上多少。正是由於無牌可打,近日劉小麗及一眾反對派政客不斷藉所謂「偷步」宣傳來大做文章,指有人在正式報名參選前,地區上參與一些非法政治性活動,有「偷步」宣傳、鑽法律空子之嫌雲雲。

  香港的選舉有這樣一個規律,就是反對派的抹黑工程啟動得愈早,代表其選情愈是不樂觀,唯有採取潑污水、播謠言等下三流手段攻擊對手。事實上,反對派所謂「偷步」宣傳的指控根本不成立,在現行的選舉法例下,只有合規或違規宣傳,而沒有什麼「偷步」宣傳。

  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如果某人曾公開宣布有意在某項選舉中參選,並且有證據證明確有其事,則有關活動的費用才會計入選舉開支,如果並沒有表態參選,不論活動跟選舉和政治是否有關,亦不屬於選舉開支,更不構成所謂「偷步」宣傳的問題。當中的界線是十分清晰的,只要沒有公開宣布參選,其活動都不會計入選舉宣傳經費,參選人也不用申報。這套選舉制度已經運行了很多年,反對派從來沒有表示過有關制度有問題,但每次選舉總是炒作所謂「偷步」宣傳的問題,令人不勝其煩,也暴露其黔驢技窮。

  「小人組合」提早一年競選

  反對派政客及一些反對派學者的邏輯很奇特,他們認為有意參選人在正式報名參選前,所有的行動不管是否與選舉有關,都應計入選舉經費,否則就是「偷步」,就是鑽法律空子。這個說法有一個問題,就是如果要將正式報名前的活動都計入選舉經費,應該追溯到什麼時候?一年、兩年或是一屆?如果無止境的追溯,在操作上可行嗎?當然不可行,因此才有了現時選舉條例規定的制度,而有意參選人在正式報名前的一些宣傳活動,亦不會計入宣傳經費,這已經是一套約定俗成的制度,所有人都如此做,其中以反對派政客做得最為過火和踩界。

  例如在上屆新界東的立法會選舉,新民主同盟范國威就被揭發在選舉提名期開始前一個月,向立法會申請671,855元公帑,用於印製自己的宣傳刊物,並郵寄給新界東區內居民,其中印製費用為27萬元,郵寄費逾40萬元。有關費用對比起前一年的5.25萬元,增長足足有12.8倍,金額更超過新界東選舉開支上限的五分之一。范國威事後辯稱印製宣傳刊物是為了配合議員工作,但在換屆前一個月還有什麼議員職責要履行?而且為什麼一定要郵寄到戶令開支大增呢?誰都知道這是為了選舉宣傳,這不但是偷步,更有濫用公帑之嫌。當時,反對派為什麼沒有大義凜然的出來指責范國威呢?這說明偷步也者,不過是反對派黨同伐異,進行選舉抹黑的伎倆而已。

  現在最無資格指控他人偷步的,正正是劉小麗和李卓人的「小人組合」。反對派認為在正式報名參選前的宣傳活動應計入經費,李卓人還大言不慚的指,同意將報名前活動開支計入選舉經費雲雲。但假若真按其所言,劉小麗要計算的開支就不是最近這段時間,而是過去一整年。

  劉小麗等人是在2017年7月中被取消議員資格,被取消資格後,她不但提出司法覆核,企圖推翻法庭判決,並且不只一次表示會重新參選「奪回議席」。及後,她亦動作頻頻,參與各種政治行動和集會、接受《蘋果日報》訪問,這一切明顯是為了這次九龍西補選作準備,理所當然應計入選舉經費。

  劉小麗籌款自打嘴巴

  最離譜的是,劉小麗不但提早一年「偷步」宣傳,更提早進行選舉籌款,在今年的「七一遊行」,劉小麗和李卓人都有擺街站籌款,劉小麗呼籲捐款時明言選舉開支龐大,指「一幅直幡、一張海報都係錢」,表明有關捐款是用作選舉經費。在8月4日劉小麗更舉行飯局籌款,並以其轄下組織「小麗教室」沒有銀行戶口為由,把籌得款項直接進帳工黨的銀行戶口,目的都是用作選舉經費。

  雖然現在她又不承認籌款是用作選舉,但將捐款捐予工黨,之後再由工黨贊助其選舉經費,這個動作是很明確的。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選舉中的每名候選人必須向有關主管當局提交選舉申報書,列出該候選人在該項選舉中的選舉開支,和曾與該項選舉有關連的情況下收取的所有選舉捐贈。候選人如沒有按照規定提交選舉申報書,即屬犯罪。劉小麗在兩次籌款活動中,已明言有關款項是用作選舉,即屬選舉捐款。這樣,劉小麗便需要作出申報,否則即屬違法。劉小麗「偷步」籌款,繼而企圖將捐款「洗白」,按照反對派自身的說法,這些行為已不只是鑽法律空子,而是公然挑戰選舉條例,破壞選舉的公平公正。如果劉小麗不將過去一年的活動經費和籌款申報,就是公然違法,市民應該作出舉報。

  反對派自作聰明,以為搞出所謂「偷步」宣傳的攻擊抹黑,就可以搶佔先機,配合劉小麗選戰,先不論劉小麗能否成功「入閘」,就是在所謂「偷步」宣傳的問題上,劉小麗已經接連違規,如果她沒有申報近一年的開支,即說明她知法犯法。何謂作法自斃?看劉小麗就知道了。

  資深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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