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樓小孩」的性質是勤工儉學,還是童工?廣東恩典律師事務所劉華斌律師表示,勤工儉學的屬性是教育,旨在培養學生勞動技能和實踐能力,在教育性、輔助性崗位(如校內助理、公益服務)或與所學專業緊密相關的崗位上實踐。若勞動內容超出教育範疇或從事高危、超強度或營利性生產勞動,即屬變相童工剝削。「從『跑樓小孩』的報道上來看,這一代送行為應該屬於勤工儉學的範疇。」
劉華斌表示,根據《關於貫徹執行〈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在校生利用業餘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係,可不簽勞動合同」的規定,學生與企業不構成勞動關係,學生受傷時,不適用《工傷保險條例》的工傷範疇。但雙方構成勞務關係,故適用《民法典》侵權責任即第1165條或第1192條,按「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處理,依據行為人過錯比例劃分責任。「學生作為與企業平等的民事主體,可通過《民法典》主張報酬請求權和安全受保障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