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2012年2月4日,中國時任常駐聯合國代表李保東對有關敘利亞問題的決議草案投下反對票\路透社
《聯合國憲章》明文規定,美國、蘇聯(蘇聯解體後由俄羅斯繼承席位)、英國、法國、中國是安理會常任理事國,擁有否決權,即使用反對票阻止安理會通過某項決議。
根據憲章,所有15個安理會理事國,無論大小,均有一個投票權。關於程序性事項的決議,需要9個理事國的贊成票方可通過;關於非程序性事項的決議,需要9個理事國的贊成票,其中包括5個常任理事國的贊成票,這樣每個常任理事國在安理會內就享有一票否決權。事實上,儘管提案有程序性與非程序性之分,但五大國幾乎可對任何一項提案行使否決權。根據約定俗成的規定,常任理事國投的棄權票不被視為否決票,所以投棄權票成為常任理事國為防止事態惡化而經常採用的一種戰術。
聯合國是反法西斯戰爭勝利的產物。美、蘇、英等國領袖在戰爭還在進行時,就已經勾畫出戰後世界的藍圖。他們達成共識:大國必須對世界的和平與安全擔負起主要責任,必須讓它們在安理會享有一票否決權,從而促進「大國一致」,防止「大國不一致給世界帶來最危險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