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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會倡成立「強制維修基金」 訂長效機制

時間:2025-10-11 05:01:39來源:大公报

  圖:學會建議政府進一步檢討現行法例,包括研究業主大會以線上形式舉行的合法性,並善用「智方便」讓業主線上投票。

  【大公報訊】記者伍軒沛報道:政府近年重視舊樓管理問題,先後修訂《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以及推行「聯廈聯管」,即是協助不同的單幢式舊樓聘用同一間物業管理公司。然而舊樓仍存在不少問題難解決。例如業主分散,「集資難」與「開會難」,導致推展管理工作難以進行。香港房屋經理學會建議政府進一步檢視《建築物管理條例》,包括善用「智方便」,讓業主可於線上進行投票;並建議立法設立「強制維修基金」,設立長效機制以支援舊樓維修。

  建議准許業主線上投票

  香港房屋經理學會會長游錦輝昨日與傳媒聚會時表示,「強制維修基金」可按業主支付的管理費固定比例累積,例如初時金額起碼相當於管理費的3%至5%,用於進行樓宇檢查等費用,而隨着樓齡愈來愈長,例如30年或以上樓齡,涉及維修費用增加,便可能需調高百分比。

  學會並建議政府容許業主會議可於線上進行投票,學會副會長黃寶珍表示,線上投票能解決授權書爭議問題,「與其花功夫辨別授權書真偽,不如讓業主本人親自線上投票。」她認為,會議內容可提早公布,讓業主有充足時間考慮,再於大會當日線上投票。政府「智方便」流動應用程式有「智方便個人碼」功能,學會認為正適合用於確認業主身份。

  「智方便碼」確認業主身份

  游錦輝表示,「智方便碼」比現行的授權書更可靠,亦無法像過往般,拿已逝世者的名字填寫授權書,「簡單掃碼即已證明身份,也解決了以往要拿着手寫投票冊,逐票慢慢去檢查。」

  不少單幢式舊樓地下或低層設有商舖,市區重建局在九龍城推行「聯廈聯管」試驗計劃時,遇到不少商舖業主因為認為不受惠於物管服務,而拒絕參與「聯廈聯管」,若商舖業主持有超過一半業權份數,他們的決定便足以阻礙樓上住宅業主委聘物管公司。

  有見及此,香港房屋經理學會建議進一步檢討《建築物管理條例》,針對舊樓公契業權份數過度集中問題,研究引入法律條文,規範有關改善整體樓宇管理的決議機制,長遠有助推動「聯廈聯管」。

  民政事務總署回覆《大公報》查詢表示,《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旨在為法團的成立和運作提供法律框架。經修訂的《建管條例》已於今年7月13日實施,旨在提高法團運作的透明度和問責性。

  今年施政報告亦提出民政總署會繼續檢視《建管條例》,跟進其他大廈管理議題。署方會繼續與不同持份者,包括物管業界保持聯繫與交換意見,進一步推動良好大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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