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黑暴基金」之稱的「612基金」,聲稱支援黑暴案被捕者,基金由2019年6月15日成立至2021年10月31日基金秘書處解散,掌管兩億多元巨額捐款流向,其間卻一直沒有註冊,涉嫌逃稅。基金並涉及收受境外勢力及《蘋果日報》大額捐款和明益自己友等利益輸送問題,反中亂港圈子因分贓不均而內訌。
基金前身是由有「英國代理人」之稱的公民黨吳靄儀臨時成立「反送中受傷被捕者人道支援基金」,其後改名「612基金」,信託人有吳靄儀、陳日君、何秀蘭、何韻詩及今次企圖竄逃的許寶強。該5名信託人並非法人,不能去銀行開戶口,「612基金」借用「真普選聯盟」的滙豐銀行賬戶收受眾籌,處理逾兩億元款項,已涉嫌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欺詐罪」。「612基金」有13名職員,連同真普聯一眾董事,但沒有社團註冊,法學交流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指該基金違反《社團條例》。
22萬資助民陣音響開支
「612基金」涉嫌收受外國反華勢力資金,並一直聲稱支援黑暴被捕者,卻屢被揭發明益自己友,淪為與公民黨友好的「黃色大狀」提款機,私相授受。基金最大開支是法律費用資助,約6000萬元,吳靄儀當時在基金撥備逾1500萬元,推出「第二位大律師」資助計劃,聲稱給予年資淺的律師累積經驗。有獲基金批款的被捕者踢爆基金律師都是年資淺的「學徒狀棍」,但卻收取高昂的律師服務費,這些律師收50萬元費用叫被捕者認罪,反中亂港圈子已直斥「612基金」只是狀棍幫左手交右手:「大狀黨發過豬頭,成個『黑暴』佢哋最着數!」
翻查「612基金」公開2019年8月的工作簡報,民陣遊行的音響開支,獲基金資助218,690元;另其他工作簡報列出「項目資助申請」,把眾籌捐款資助所謂調查研究、活動開支;以至支付「香港大專學界國際事務代表團」往倫敦、日內瓦等抹黑香港活動的交通膳食費等達796,260元,被社會質疑「基金」的真正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