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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獻策/議員:應改革整筆撥款制度

時間:2022-04-11 04:23:36來源:大公报

  政府2001年起向非政府機構推行整筆撥款津助制度(LSG),卻衍生「肥上瘦下」、「同工不同酬」等問題,一直為社會福利界詬病。社福界立法會議員狄志遠(小圖)表示在LSG制度下,員工士氣好差,因機構運用資源過於保守,「一來董事局成員怕錯怕不夠,二來他們並非管治、財務方面的專家」,結果將應投放於服務的部分資金,存放在銀行積穀防饑。

  「肥上瘦下」影響士氣

  2001年前社署對非政府機構實行「實報實銷」制,包括員工薪資,如今政府則以薪金中位數撥款予機構,餘下薪酬開支便要機構自行承擔,「薪酬上限等於中位數,不能像以前有上調空間,造成同工不同酬」。狄志遠認為,士氣差會影響服務質素,「不改是自己笨,再繼續(同工不同酬)下去,類似(虐待)情況會浮現出來」,認為當局應考慮改革整筆撥款制度。

  此外,社署過去一年巡查童樂居五至六次,均沒有發現異常,狄志遠直指社署巡查制度有問題。社署巡查程序分兩部分,一是服務質素標準,院舍服務設有管理、財務、服務標準等,巡查時翻查相關文件是否齊備,「巡查前兩、三天,同事便會忙碌準備相關文件」;二是處理投訴,以童樂居為例,0至3歲幼童不能以言語表達問題,整體而言成效不彰。

  狄志遠建議增設「太平紳士巡視」兒童院舍,但強調非為找錯處,是多設一層恆常監測,「猶如懲教院所習慣隨時有人查,懲教人員恆常做到一個標準,自然心態不同,沒有壓力,繁密巡視的作用是讓機構保持一個高標準」。

  至於引入「沒有保護罪」法例,狄志遠認為有作用,若有法例規定不舉報虐待行為便會負上刑事責任,如同舉報亂拋垃圾,市民有警惕便不敢亂拋。周舜宜指出,若懷疑有虐兒情況,院舍有責任根據社署指引向其報告事件,涉刑事成分會報警處理,若將來有「沒有保護罪」,知道有員工目擊虐兒卻沒有作出任何行動阻止,亦會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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