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當年發展沙田新市鎮時,曾填海逾六百多萬呎
社會關注「明日大嶼」財務安排,黃偉綸昨表示沙田「第一城模式」可供參考。
何為「第一城模式」呢?原來政府於70年代中期發展沙田新市鎮時,曾讓發展商公開競投沙田海床逾六百多萬呎的填海工程,結果由恆基地產、長江實業、新鴻基地產和新世界發展合組的聯營公司,以2060萬元投得。工程完成後,發展商須將三分二地皮交還政府作公共房屋及基建發展之用,其餘部分則發展為現時的沙田第一城。發展商須承擔填海費用外,亦須繳付每年2000元作地租;當局亦就規劃定下多項條款約束,包括規定於三年內完成填海工程、須負責在區內興建兩所小學及一所中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