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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七月前無法修逃犯例 恐公義不能彰顯

時間:2019-03-20 03:17:26來源:大公報

  【大公報訊】記者馮瀚林報道:對於保安局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出席行政會議前表示,修例有一定時間性,如果今年七月前,未有找到一個法律可行方案處理香港女子在台灣被殺案件,就會出現家屬不願見到的情況,重申修訂目的是維護公義及確保公共安全。

  林鄭月娥昨日表示,修訂建議公布之後,保安局局長已馬不停蹄向商界及其他界別解釋,而修訂設計有很多保障,包括在人權、程序等,希望可以釋除疑慮。經過諮詢及聽取眾多意見,條例草案會否有一些改變,要由保安局局長再作處理。

  她強調,現時的法律是不能夠讓政府處理這宗案件,但社會上,特別是家屬和立法會議員,在過去一年都不停地要求特區政府處理時,一定要體恤他們對於公義不能彰顯的關注。「如果在今年七月前未能夠找到一個法律可行的方法處理這個個案,我們便會出現家屬或立法會議員很不願見的情況,所以是有這個時間性的問題。」

  傾向公開「民族黨」報告

  被問到國務院要求撰寫「香港民族黨」報告的進展,林鄭月娥表示正在編寫報告,相信不需要很長時間就可以完成,而她傾向公開報告。當她完成報告後,就會向中央政府表明希望能夠公開。

  至於政府是否就《基本法》23條立法進行前期工作,林鄭月娥強調,23條立法是特區政府的憲制責任,需要為了維護國家安全進行立法,但政府需要審時度勢、謹慎行事,她說要繼續努力創造有利條件,來進行這相當複雜而且很富爭議性的工作。

  另外,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日與香港總商會會面,總商會主席夏雅朗在會後表示,不希望香港成為逃犯避風港,政府有需要就嚴重罪行修訂引渡條例,但希望修訂要經過全盤考慮。

  他又形容,李家超在會上態度開放,樂於聆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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