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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仲裁保全申請 涉87億人幣資產

時間:2020-11-28 04:24:29來源:大公報

  圖:去年9月在港舉行的「一帶一路」高峰論壇針對法律仲裁和風險管理等領域安排了多場專題論壇/新華社

  【大公報訊】據中新社報道:27日,最高人民法院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律政司分別代表兩地簽署的《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相互執行仲裁裁決的補充安排》,依據的是已頒布實施30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相關規定。

  30年間,兩地先後簽署8項民商事司法協助安排。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司艷麗將商簽過程大致分為起步階段、探索積累階段、快速發展階段,她說,基本實現了兩地民商事司法協助全面覆蓋,在民商事領域構建起中國特色區際司法協助體系。

  司艷麗還介紹了主要成果。一是推動兩地民商事判決自由流通,實現「一國」之內更緊密高效的合作。「將香港各界十分關心的未成年子女返還等案件類型悉數納入,貫徹兒童利益最大化等價值理念。」她舉例說。二是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支持香港建設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截至今年,內地人民法院已批准17起香港仲裁保全申請,並就總計87億元人民幣的資產作出保全措施。」她說。三是推動兩地在程序性事項方面的合作,提高互涉案件審理質效。

  在基本法的「而立之年」,兩地首次以補充安排形式檢視、修改既有司法協助安排。司艷麗認為,這標誌着兩地民商事司法協助從建章立制步入優化完善的新階段,也充分展現出基本法的強大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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