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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搬家」糾紛逐年上升 上海海事法院提醒注意風險防範

時間:2018-12-25 17:12:59來源:大公網

  大公網12月25日訊(記者 張帆)隨着移民海外和海歸回流等活動不斷增多,個人大件物品的跨國物流業務也在日益發展。部分傳統的貨運代理、運輸公司陸續開始承接個人物品跨國託運業務,「國際搬家」業務逐漸成為新的增長點。然而,這類業務由於涉及到國際承運方,手續複雜,環節繁多,容易產生意想不到的風險。近年來,上海海事法院已受理多起因個人大件物品跨境運輸而產生的糾紛,且逐年呈多發趨勢。 

  新型案件不斷增多 

  來自上海海事法院的介紹,近日,在一起因「國際搬家」引發的糾紛中,原告韓某訴稱其委託被告上海某國際物流有限公司從新加坡至濟南運送自用家具。貨經海運至上海后,因某運輸代理公司操作失誤導致丟失。在協商不成的情況下,韓某將物流公司訴至法院,請求判令被告物流公司及第三人運輸代理公司連帶賠償損失人民幣45萬餘元,並退還運費人民幣5萬餘元。 

  對此,原告提供了微信聊天記錄、貨物清單、家具原始照片等證據,以證明家具的價值和打包運輸情況。然而,運輸代理公司提供的進口海關關稅憑證卻顯示這批家具的進口稅金總和僅為人民幣894元,所有商品的總體完稅價格僅為人民幣4700元。原、被告雙方在對家具的具體貨值上各執一詞。 

  在另一起因搬家到國外而引發的糾紛中,陳某委託上海某國際物流有限公司運送自用紅木家具至國外,雙方通過微信就運輸事宜進行協商。之后,物流公司上門取貨,僅約定每立方人民幣2100元的費用,卻未當場測量貨物體積。翌日,雙方簽訂了運輸合同,但依然未確認貨物體積。隨後物流公司通過微信告知貨物體積數為23立方,陳某心存疑慮,趕往倉庫欲實地測量時發現家具已轉運至其他倉庫裝箱待運。雙方再次約定陳某可擇日另行前往測量體積,但陳某因故未前往測量。后雙方協商,先行運送貨物,待送至國外指定地點后再行測量體積。 

  誰料,家具抵達后發生貨損,且在目的地測量體積僅為11立方。雙方為此產生糾紛,陳某將物流公司訴至上海海事法院,要求物流公司賠償家具損失並退還貨物運輸費用人民幣4.8萬元。 

  對法律界定提出挑戰 

  據介紹,在這類案件中,法律關係界定存在難點。該類案件的合同相對方多是提供包含訂艙、報關、包裝、海上運輸、陸路運輸等綜合服務的公司,這與傳統海上貨運代理、海上貨物運輸法律關係存在一定區別。在運費認定過程中,有物流公司認為向客戶收取的費用僅是作為物流平台的「介紹費」,並不是實際的運費。如何界定個人客戶與物流公司之間的法律關係,成為此類案件的新難點。 

  其次,該類案件還存在物品定值困難、運輸過程難以舉證的情況。有些個人和報關公司為規避進出口稅費,減少相應成本,委託非正式的國際物流運輸公司,操作不規範,比如沒有對貨品價值、數量、規格進行約定、估值,保留相應貨物購入憑證,或是投保相應運輸險,亦沒有出具提單、倉單、送貨單、簽收單等重要貨物交接憑證,導致物品定值困難。此外,這類物流運輸公司轉委託現象十分常見,個人客戶對實際承運人一無所知,要舉證證明承運人在運輸過程中存在過錯也具有相當難度。 

  上海海事法院建議,個人跨國託運物品應選擇正規的國際運輸公司,依法依規向有關部門申報貨物實際價值;與物流公司簽訂書面合同時,在合同條款中應對物品數量、體積、運費和物品價值進行明確的約定,設置相應的違約條款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對于託運的貴重物品建議購買保值險或運輸險等商業保險進行風險防範;注意保留託運物品的原始購買憑證、發票等可以證明物品價值的相關票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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