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近日發布關於依法嚴厲打擊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的通告。
按照通告,凡是實施黑惡勢力違法犯罪以及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的人員,必須立即停止一切違法犯罪活動。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1日,主動投案自首、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在此規定期限內拒不投案自首、繼續為非作惡的,將依法從嚴懲處。對於為黑惡勢力違法犯罪人員充當「保護傘」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將堅決依法依紀查處,不管涉及誰,都要一查到底、絕不姑息。
黑惡勢力犯罪人員的親友應當積極規勸其盡快投案自首,經親友規勸、陪同投案的,或者親友主動報案後將犯罪人員送去投案的,視為自動投案。 (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