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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起內地卡境外提現年限10萬

時間:2017-12-31 03:16:01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據中新社報道: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下稱「外匯局」)30日發布通知,規定個人持境內銀行卡在境外提取現金,本人名下銀行卡(含附屬卡)合計每個自然年度不得超過等值10萬元(人民幣,下同)。自2003年以來,官方對銀行卡在境外提取現金實施額度管理,目前每卡每年不得超過10萬元。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規範銀行卡境外大額提取現金交易的通知》於2018年1月1日起實施。2018年境外提取現金年度額度從2018年1月1日起開始累計計算。針對此次新規調整,外匯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為防範違法分子持多家銀行多張卡片大額提取現金從事違法活動,通知將境外提取現金年度額度調整為「每人每年不得超過10萬元」。

  不影響個人持卡境外消費

  對於為何以10萬為限,負責人指出,據統計去年81%的境內銀行卡境外提取現金低於3萬元。通知規定境外提取現金年度額度為10萬元,既可滿足持卡人在境外正常提取現金需求,又可抑制少數違法違規人員大額提取現金。

  同時,若果個人確有真實合規的境外大額現金使用需求,可依據《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等相關外匯管理規定辦理,如依法購匯後攜帶外幣現鈔出境。

  除上述規定外,通知還規定,將人民幣卡、外幣卡境外提取現金每卡每日額度統一為等值1萬元人民幣;個人持境內銀行卡境外提取現金超過年度額度的,本年及次年將被暫停持境內銀行卡在境外提取現金;個人不得通過借用他人銀行卡或出借本人銀行卡等方式規避或協助規避境外提取現金管理。值得注意的是,通知不影響個人持卡境外消費,個人出境旅遊、商務、留學所涉食、宿、行、購等經常項下交易,均可以使用銀行卡支付,且不佔用個人便利化年度5萬美元購匯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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