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毛麗娟深圳報道:張思平表示,深圳市屬國有企業改革應該學習新加坡淡馬錫的模式,實行政資分開、政企分開,除了極少數涉及國家安全和公眾利益的國有企業外,市政府和國有企業應該是投資與被投資企業關係,市政府不再干預國有企業日常經營,但是應該按投資比例,對國有企業行使資本的收益權即分紅的權利,從而建立起國有資本全民分紅制度。
他建議取消市財政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體制,改為國有資本分紅體制,真正地行使國有資本的所有權和分享權。建議參照內地目前上市公司平均「股利支付率」,每年對國有企業按淨利潤三分之一的水平進行分紅,以2015年市屬國有淨利潤127億元(約合143億港元)計,深圳市政府應收取42億(約合47億港元)的分紅資金。
其次,市財政可將每年向國有企業收取的分紅資金列為民生分紅專項基金,借鑒新加坡、香港、澳門等國家和地區的向國民發「紅包」的做法,定期不定期向市民發放現金紅包。
此外,張思平還認為應大規模增加深圳戶籍人口比重,將入戶積分制改為條件制,凡是符合政府制定的條件和門檻的一律入戶,大幅度降低入戶的門檻和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