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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維權:能力與依據相輔相成/劉凝哲

時間:2017-02-15 03:16:31來源:大公網

  國務院法制辦公布海上交通安全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這部法律大修的「輪廓」已逐漸清晰。中國社科院海疆問題專家王曉鵬昨日就此接受本報採訪時表示,在海洋權益維護方面,一方面是加強海洋維權能力建設,另一方面是加強海洋維權依據建設,兩者相輔相成。此次徵求意見稿的出台,完善了中國海洋相關法律,進一步加強了中國海洋維權的依據建設。

  王曉鵬表示,在海洋權益維護方面,中國正在持續推進。在海洋維權能力建設方面,已有長足進步,海洋維權依據也要迎頭趕上,只有能力和依據相輔相成才能真正維護中國的海洋權益。徵求意見稿較之現行法,對很多問題上都有更加明確、與時俱進的規定,早日完成海上交通安全法的修改,是進一步完善中國海洋相關法律,也將為中國海洋維權提供更多的法律依據。

  涉軍用船舶規定待細化

  徵求意見稿明確,對違法外籍船隻可驅逐出境,並規定了8種情況下可依法行使緊追權。王曉鵬表示,在海洋維權過程中,有一系列的執法手段,包括登船執法、驅逐海域等等,徵求意見稿的規定是對此進一步細化和明確化,有利於中國更好的依法維權。

  徵求意見稿中除一則條文明確針對外籍軍用船舶外,其他則明確是外籍非軍用船舶。值得一提的是,在東海海域經常有日本海上保安廳船隻出沒,並曾與中國的海洋執法船多次相遇,法律應如何定位日本海警船的性質備受關注。王曉鵬表示,從已公布的徵求意見稿看很難判斷,這可能需要進一步細化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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