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12月13日訊(記者李淇)特區政府與澳門和九個泛珠三角區域相關部門,周二(13日)在南昌舉行第11屆泛珠三角區域知識產權合作聯席會議上,合作簽署了《泛珠三角區域深化知識產權合作協議》(《深化合作協議》)。九個泛珠三角區域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包括福建、江西、湖南、廣東、廣西、海南、四川、貴州、雲南省/區。
首份泛珠三角區域知識產權合作協議2005年簽署。深化合作協議旨在推動區域知識產權事業全面發展、發揮各方優勢和特色、促進知識產權創造運用、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和優化相關服務,以推動區域經濟共同發展。
知識產權署署長梁家麗在聯席會議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簽署《深化合作協議》時表示:「泛珠三角區域的合作日漸拓展,有利深化區域知識產權合作,在新協議、新形勢、新方向下,九個省/區與港澳特區可互補優勢,發揮協同效應,進一步強化知識產權保護,促進知識產權貿易和推動高端知識產權服務業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