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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青拒捕搶警槍案 暴動等4罪成判囚4年9個月

時間:2021-09-23 14:56:14來源:大公文匯全媒體



紅衣青年前年在上水廣場被拍到手握防暴警的霰彈槍。(資料圖片)

  攬炒派前年12月28日在上水廣場發起「和你shop」,一名時年16歲的男生被防暴警制服期間,涉嫌襲警、拒捕及搶警搶並扣扳機,他被控拒捕、襲警、暴動及企圖無牌管有槍械等5罪。被告於案件開審前承認2項拒捕罪,否認其餘3項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及企圖無牌管有槍械罪成。區域法院法官姚勳智今日(23日)就4項控罪判處被告監禁4年9個月。

  被告陳鎮顯,被控一項暴動罪、一項襲警、兩項拒捕及一項企圖無牌管有槍械罪。控罪指他於前年12月28日,在上水廣場外天橋參與暴動並襲擊編號20614的警員。被告另被控於同日在上水廣場二樓大堂抗拒編號20614及24201的警員執行職務,以及企圖無牌管有一支警用霰彈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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