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發出的信中表示,葉錦龍在3月12日的會議上,要求出席會議的警方代表出示委任證核實身份。但核實身份的工作,理應是中西區民政事務處負責,葉錦龍依然作出毫無根據的指控,不讓警方回應,更無理要求秘書處刪除警方發言紀錄,並將警方因為不滿遭不公平對待而離開會議室,扭曲為被趕離場。
警方批評葉錦龍矮化警隊,對會議主持手法表示強烈不滿和極度遺憾。警方又批評甘乃威多次口出惡言,以「黑警」侮辱警員,又打斷警方發言,行為卑劣。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