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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耀棠「不小心駕駛」脫罪 官指貨車司機涉假口供需查

時間:2018-06-13 15:28:53來源:大公網

  大公網訊 記者梁康然報道: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鄭耀棠去年於香港仔遇到交通意外,事後被控以不小心駕駛撞向輕型貨車。東區裁判法院今早裁定,鄭耀棠罪名不成立,反指警方調查過程馬虎,涉案貨車司機與車主有作假證供之嫌,要求律政司跟進事件。散庭後,鄭耀棠向傳媒稱,一直相信香港法治。 

  本案發生在2017年7月3日,鄭耀棠駕車行至香港仔東勝道北行與洛陽街交界時,與一架輕型貨車發生交通意外,鄭的私家車車頭泵把飛脫。事後鄭被控不小心駕駛罪名。 

  案件審訊時,兩方供出兩個事件版本。輕型貨車司機溫瑋琛在庭上供稱,當時車交通滯塞,貨車車尾突然被撞。而鄭供稱,是輕型貨車從後衝前再切線,結果貨車車尾撞到私家車車頭,將泵把扯脫。 

  裁判官彭亮廷分析案情指,若是私家車撞向貨車,貨車車尾與私家車泵把應該出現凹陷,但事件兩車的損毀情況並非如此。而溫瑋琛與車主,兩人陳述貨車車尾受損痕跡口供有異,前者稱是本案意外導致,後者稱是本案意外出現前已有。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裁定鄭耀棠無罪。裁判官更要求律政司跟進本案司機及車主是否有作假證供。 

  裁判官又批評到場處理事件的警員,錯誤記錄鄭耀棠曾招認罪名,又無認真對比貨車受損位置,與私家車車頭是否脗合,搜查工作馬虎。 

  散庭後,鄭耀棠向傳媒表示,曾有人勸他認罪,交罰款一千至二千就可了事。但他相信香港法治,不能任人胡亂作出指控,最終法庭公正還他一個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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