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三名港人在泰國涉嫌虛報被劫,企圖騙取旅遊保險金一事。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稱,現時很多旅行保險,會對投保人在外地旅行期間,遇上失竊或意外時,失去及損毀的財物作出賠償,但一般的保險公司,一定要投保人在當地警局報案,錄取一份「口供」紀錄,並紀錄損失財物的項目,保險公司便會依據保單的條款,和該份口供中列出的項目,作出賠償。如果保險公司對申索人誠信有懷疑,會有機制覆查事件。
涉刑事匯報執法當局
羅少雄續稱,保險公司可以委託海外的獨立調查公司,向申索人申報的損失事件,作出全面調查。如果調查結果出現很大偏差,甚至證實有人涉及瞞報或虛報等刑事行為,保險公司除了可以不作出賠償外,亦可能向當地執法當局匯報。
羅少雄補充,現時旅遊保險產品繁多,受保項目多不勝數,投保人要留意的,並不是有何財物受保,反而是要留意那種財物,並不在保障名單內,和保障金額是否足夠覆蓋保障的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