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4月19日訊(記者梁康然)荃灣工廈「石棺藏屍」案於高等法院續審,控方傳召另一特赦證人廖健國出庭作供。他承認當年曾借出護照,供首被告曾祥欣「亞T」在台租屋,方便被告一行人潛逃台灣。不過他揭露,過去遭「亞T」蒙騙而欠下35萬元貸務,生活拮据下才願意為1000元報酬借出護照。
特赦證人廖健國供稱,在2007年認識「亞T」首被告於遊戲機中心認識。至2009年時,亞T以合作投資為名,誘使他向財務公司借貸15萬元,結果亞T夾帶私逃。廖健國直指,當年感到十分憤怒,卻只能無奈地還債。
同年,廖健國找到餐飲業工作,月入1.2萬元。其間,廖健國再碰見亞T,亞T表示只要廖向另一財務公司借貸20萬元,該20萬元不用還,更可解決早前的債務。廖稱,自己來自單親家庭,父親學識不高,亦無朋友可詢問意見,所以他當時信以為真。結果他另借20萬元後,亞T就每月扣起他的薪酬達1.1萬元用以還債,令他每月生活費僅餘下幾百元。
至2016月3月10日,廖健國收到亞T來電,着令他帶護照前往機場,借用來在台租屋。事成他可即時獲1,000元報酬,由於他生活拮据,遂不作多想即時前往機場。廖表示,當時並不知道借出護照原來違法,在此事之後他再無收到亞T音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