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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就區諾軒參選資格提司法覆核

時間:2018-03-13 15:22:06來源:大公網

  申請人黃大海(中)在王國興(右)和律師陪同下(左),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大公報記者 林良堅攝

  大公網3月13日訊(記者 朱樂怡)區諾軒曾一度揚言不排除再燒《基本法》,商人黃大海質疑他違反選舉確認書規定,今日在「23萬監察」召集人王國興陪同下,入稟高等法院,要求就區諾軒參選立法會議員資格作司法覆核。

  王國興指,黃先生在選舉日前十日已向選舉主任就區諾軒的選舉資格作出投訴,但不獲受理;選舉前五日再向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馮驊投訴,同樣不獲積極回應。選舉前一日再向馮驊跟進,獲回覆指要本月18日才會處理,強調此前已用盡方法DQ區諾軒,但選委會「一直拖到落嚟」,故今日到作司法覆核,絕非輸打贏要。

  據入稟狀內容,申請人要求法庭頒令撤銷選舉主任於2月9日批准區諾軒報名參加補選之決定,並要求法庭聲明區不合資格成為立會議員,禁止他進入立法會辦公室,及禁止選舉主任刊憲區成為立法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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