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梁康然報道:報稱「貪得意」而在旺角暴動期間,向警方飛擲地磚的男侍應鄧浩賢,早前承認參與暴動罪,案件原定昨日在區域法院判刑。辯方求情指,被告患有過度活躍症及出現專注力失調徵狀,未必適應在囚生活,希望法庭不要判處被告入獄。法官葉佐文反駁指,醫療報告只說明被告患病,辯方不宜過分推測,明言考慮判處被告入獄。案件押後至4月11日再判刑。
被告鄧浩賢(25歲),被控在2016年二月九日清晨四時左右,向山東街與彌敦道交界的警方防線飛擲地磚。辯方求情時,引用被告的醫療報告指,確診被告犯案行為受到過度活躍症、專注力失調等病情影響,目前仍需接受治療,足以證明被告當日只是受環境氣氛影響,並非因為憎恨警察、有預謀地犯案。辯方認為,被告受病情影響,有可能不能適應監獄生活,希望法庭念在被告病情,處予非監禁式刑罰。
官:不宜過分推測病情影響
控方反對辯方要求,指事發期間,在場暴徒僅用12分鐘,就令29名警員受傷,警方曾被暴徒逼退,可見暴力水平嚴重,認為法庭處予事件參與者入獄,才可反映本案案情。
法官葉佐文參閱被告的醫療報告後稱,報告並無提及被告不宜入獄,他認為辯方不應過分推測被告病情的影響。法庭量刑時,關注點是涉案的12分鐘內,有多少名警員受傷,表明法庭會考慮判處被告入獄。
葉佐文稱,需要更多時間量刑,決定將案件押後至4月11日宣判,其間被告繼續還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