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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文遠涉廉署保密資料案押後至3月28日結案陳詞

時間:2018-03-09 19:32:48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 (記者梁康然報道)社民連主席吳文遠涉泄露廉署受查者身份一案,案件原定在今日進行結案陳詞,但控辯雙方經商議後,透露辯方同意控方所有案情,只爭議被告泄露廉署資料是否具有「合理辯解」,法庭決定將案件,押後3月28日再進行結案陳詞。

  裁判官鄭念慈開庭後表示,收到控辯雙方文件,顯示辯方不會就控方案情提出爭辯,但在被告是否屬於「具合理辯解下犯案」有法律爭議。控方認為,被告有責任自辯證明涉案行為有

  合理辯解,但辯方就認為控方有舉證責任。法庭認為,上述爭議屬法律觀點問題,控辯雙方需呈交文件供法庭處理,本案結案陳詞將押後3月28日再處理。

  本案案情指,被告吳文遠(40歲)在2016年4月2日向廉署舉報馮程淑儀等人涉嫌貪污。至4月5日被告獲廉署約見落口供。之後接連2日,即同年4月6日及7日,本港多間傳媒報道馮程淑儀受查的消息。廉署曾三度告誡被告需要保密廉署受查者身份。但及後至5月24日,被告分別在各社交平台,發布「剛剛收到廉政公署通知,署方將就馮程淑儀官商換樓案正式立案調查」、「正在廉政公署錄口供,反正坐喺度戇居居等個調查員手寫千字口供紙」、「好很悶,等好很耐」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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