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訊 (記者 馮瀚林報道) 對於早前有報道指,有港島區選民投訴,收到並非居住於其住所的選民投票通知卡。選舉事務處今日回覆,主要是相關選民在提交選民登記申請表時就同一樓宇所填報的樓層資料出現誤差,或住址位處較舊式樓宇,有關住址資料尤其是樓層的表達方式或會有差異,令投票通知卡寄至涉事單位。選舉事務處會協助選民盡快更正其登記住址記錄。
選舉事務處表示,由於上述住址資料的差異涉及同一選區,除非有表面證據證明涉及申報虛假資料的情況,否則有關選民的登記和投票資格並不會受影響。此外,選舉事務處又表示,由今年二月一日起,選民在提出更改登記住址申請時須同時提交住址證明,以便選舉事務處核對選民的住址資料是否正確,從而提高選民登記冊的準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