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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判刑指引無追溯力錯誤

時間:2018-02-09 03:15:14來源:大公網

  繼律政司不起訴懷疑收取「黑金」的反對派政客後,終審法院對黃之鋒等三人的暴力行為案件維持原審裁判官社會服務令的判決,並指上訴庭新訂立的判刑指引不應有追溯力。有法律專家認為,終審法院的判決有問題,判刑指引理應有追溯力,憂慮今次裁決會縱容其他牽涉違法「佔中」的人士被放生。亦有政界人士認為,本港應盡早制定政黨法和就基本法23條立法,禁止外國勢力資助本港的政治活動。\大公報記者 冼國強

  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教授宋小莊認為,終審法院的判決是錯的,量刑指引應該要有追溯期,「立法是無追溯期,例如涉及刑事罪行的《國旗法》立法,無理由追溯到回歸前,但司法判決一定是有追溯期。」他又指,《公安條例》第18條規定,非法集結罪最高可判處監禁五年的刑期,不明白為何終審法院覺得上訴庭的指引是「新指引」,他憂慮此次裁決會影響之後的違法「佔中」案件,其他「佔中」人士可能會被放生。

  王國興:23條應盡早立法

  「廿三萬監察」召集人、前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表示,對終審法院的判決感到遺憾,按照終院的意思,上訴庭作出所謂新的量刑指引之前的「佔中」案件被告,包括「佔中」發起人戴耀廷及其他參與暴力示威者,都會獲輕判,不會判入獄,他批評此舉是破壞香港社會安寧,縱容違法的罪犯。他又指,被指是「佔中」「幕後黑手」兼「最大金主」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早前在懷疑黑金事件中獲律政司「放生」,認為立法會要引用特權法徹查事件,同時防微杜漸,盡早制定政黨法和就基本法23條立法,禁止外國勢力資助本港的政治活動。

  民建聯主席、立法會議員李慧琼表示,希望事情告一段落後,違法的年輕人作出反思,要明白自己的行為對社會造成了諸多負面影響,將來勿再傷害社會、傷害自己。

  她提到,理解並非每個市民都認同原審量刑,因為事件涉及的不僅是一次暴力衝擊行為,更啟動了曠日持久的違法「佔中」,令社會撕裂對立,甚至破壞家庭和睦、警民關係,亦有年輕人和警察因事件入獄,相信社會普遍希望法庭發放清楚信息,即任何人都須對暴力行為付出沉重代價。

  行政會議成員、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對終審法院的判決感到失望,指原審量刑缺乏阻嚇力,擔心難令違法者明白自己的行為所帶來的負面影響。

  民建聯副秘書長鄭泳舜強調,即使維持原審量刑,違法暴力的事實仍不可置疑和改變,亦已對香港法治和社會和諧造成了嚴重衝擊,希望類似事件不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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