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鄭若驊表示,律政司的檢控工作不會持雙重標準\大公報記者林少權攝
【大公報訊】記者莊恭誠報道: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昨日在立法會回應議員口頭質詢時表示,社會人士在法律容許的範圍內,對司法事務展開理性討論,可提高法治意識,但辱罵甚至威嚇法官等行為,會嚴重損害法院的權威、打擊公眾對法治的信心。
鄭若驊:檢控不會持雙重標準
昨日立法會大會上,民建聯議員黃定光指出,上月初,有一名不滿某案件判決的女子在法庭外辱罵該案的裁判官,其後被警方以涉嫌藐視法庭拘捕。然而,過去不時有人公開辱罵或詛咒法官後未有被拘捕或檢控。有市民質疑,當局就藐視法庭行為的執法標準不一致。鄭若驊回應指,政府尊重個人的言論自由,社會人士有權在法律容許的範圍內,就法院的裁決或相關事項發表意見,而理性討論亦可提高法治意識。不過她同時強調,對法官及司法人員作出人身攻擊、辱罵甚至威嚇,均會嚴重損害法院的權威、打擊公眾對司法制度的信心。
民建聯陳克勤追問當局對辱罵法官者的具體執法標準,鄭若驊指出,執法人員和律政司的檢控工作基於證據充分性、可靠性及公眾利益等因素展開,並持依法辦事、公平公正的態度,不會亦不得受涉案人士的政治立場和背景、種族和國籍、社會大眾或專業團體的輿論等等與案件無關的因素所影響,更不會持雙重標準。
至於已決定不檢控的工作,鄭若驊說若有充分理由,例如獲得新的重要證據,律政司亦會覆檢不檢控的決定。
鄭若驊又表示,律政司十分關注可能構成藐視法庭的行為,在合適和需要時,會毫不猶豫採取適當的跟進措施,包括轉介執法機構調查,公眾亦可進行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