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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終院無指律政司覆核刑期做錯

時間:2018-02-08 03:15:09來源:大公網

  圖:林鄭月娥批評反對派將上訴得直看得過分簡單,她引述終院判詞,強調罪犯以行使憲法權利為請求輕判的理由不甚可取\大公報記者麥潤田攝

  【大公報訊】記者馮瀚林報道:終審法院日前裁定「雙學三丑」衝擊政總東翼前地案件上訴得直,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到立法會出席質詢環節,批評反對派將上訴得直看得過分簡單,而裁決並無認為律政司提出刑期覆核是錯誤,而且裁決亦訂定一些準則,亦部分認同上訴庭在這件事做的工作。她引述判詞,強調罪犯以行使憲法權利為請求輕判的理由不甚可取。

  裁決重點 涉暴力非法集會須懲罰

  林鄭月娥昨日第二次出席半小時的質詢環節,一共回答了十條問題,包括六名建制派議員、四名反對派議員,議題包括醫療、法治等。民主黨許智峯稱,終審法院裁定「雙學三丑」衝擊政總東翼前地案件上訴得直,證明政府上訴完全錯誤。林鄭月娥回應說,她預計有反對派會得出這樣的結論,但事實並非如此,她建議議員詳細閱讀終審法院的裁決。

  林鄭月娥又分享裁決的重點,指出如果涉案行為被裁定為罪行,已經逾越合法行使憲法權利與進行須受制裁及限制的違法活動之間的分界線,「因此罪犯以行使憲法權利,包括剛才許議員所說的表達自由,為請求輕判的理由不甚可取。」她續說,終審法院亦認同上訴庭說,強調在香港目前情況下,阻嚇性和懲罰是對於涉及暴力和大規模的非法集結案件有相當的必要。上訴法庭這樣做十分適當。

  建制派召集人廖長江表示,感受到短問短答的好處,例如在上星期的答問大會,陳振英議員的建議和問題在短短一星期內就得到解決,足見政府能夠聆聽及接受有道理、可行的意見,並且從善如流去迅速解決問題。他表示,有立法會補選候選人的僭建個案,被質疑牽涉很多法律責任,詢問政府會否不偏不倚處理。林鄭月娥強調,特區政府會依法辦事,一視同仁。

  對於反對派鄭松泰質疑,現時利益申報制度或品格審查是否有漏洞,林鄭月娥反駁,強調特區政府和她對於公職人員,包括政治任命官員和公務員的誠信有極高要求,特區政府有極穩妥的制度保障。

  此外,林鄭月娥指出,無論傳媒或議員,「如果有時被一些似是而非的資料而穿鑿附會地去抹黑官員和公務員,這我便覺得非常有問題。」她舉例說,昨日某周刊提到一間科技公司在香港打算利用新的上市條例,竟與她兒子扯上關係。她強調清者自清,社會自有公論,而她不打算控告它誹謗。

  立法會議員何君堯詢問,政府何時才會有基本法第23條立法時間表,林鄭月娥表示,完全明白基本法23條的本地立法是香港的憲制責任,但如果要落實,就要有一個較為適合的環境。目前並未去到有一個更適合環境,而她沒有23條立法時間表,「但我時常都會記掛着我有這件事情要做。這正如你所說,都是對於主要官員、對於行政長官本人一個有否擔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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