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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僅平日巡查 非法傾倒檢控低

時間:2018-02-02 03:15:22來源:大公網

  新界鄉郊傾倒建築廢物及堆填問題嚴重。申訴專員公署主動展開的調查卻發現,環保署在2016年1月起22個月內,雖然巡查971次,但當中94%都在平日的辦公時間巡查,同期檢控個案僅18宗,即平均每月不足一宗,被公署批評安排欠周全,令違規者可輕易避開巡查。

  申訴專員公署調查揭示,環保署針對非法傾倒建築廢物的971次巡查中,僅6%在周末、假日及其他非辦公時間巡查。環保署多年來亦沒有主動巡查黑點,全靠舉報、其他部門轉介或傳媒報道一段時間後才展開行動。在公署介入後,環保署去年在周末主動巡查過兩次。

  環保署向公署解釋,絕大部分非法傾倒在署方首次巡查及其後跟進巡查後便不會再犯,所以不需要周六周日巡查,檢控數字偏低是因為巡查時非法傾倒活動已停止,未能當場截獲涉案人。申訴專員劉燕卿直言對這個解釋有保留,認為正因巡查時未能截獲,更應多在非辦公時間巡查,建議加快研究並落實強制建築廢物收集車輛使用全球衛星定位技術,防止非法行為。

  規劃署執法慢 有個案拖五年

  另外,公署批評,規劃署檢控私人土地的非法堆填活動執法緩慢,由2006年至今12年來,共就851宗個案發出「恢復原狀通知書」,僅8%可在限期內遵辦,更有14宗則要超過三年,當中三宗逾五年才恢復原狀。

  公署指耗時過長會對謀取利益者造成很大的違法誘因。近兩年,每宗成功檢控的個案平均罰款6.3萬元,公署質疑阻嚇力是否足夠。

  環保署回應,同意申訴專員的調查報告和建議,會聯同相關部門仔細研究,並作適當跟進。

  規劃署則稱,過去兩年(2016至2017年),已增撥資源加強對違例發展的執管行動。

  就申訴專員的建議,規劃署會繼續對拖延遵辦「恢復原狀通知書」的違例者採取果斷的執法行動,在檢控方面亦會跟進公署建議,就性質嚴重的個案繼續向法庭提供有關資料,以作判處罰款的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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