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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批准重審麥允齡/大公報記者梁康然(文、圖)

時間:2018-01-20 03:15:20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DR醫學美容事故誤殺案,法庭決定案中第三被告麥允齡(右圖)需要就一項誤殺罪名接受重審。法庭將會就重審案件排期,案件將於4月17日再開庭,處理案件進度事項。案中死者陳宛琳的家屬表示,願意在重審時再出庭作證。被告麥允齡獲准繼續保釋。

  辯方在庭上表明反對重審,因事發至今已超過五年,被告長期承受精神壓力。重審期間,死者家人及事主需要再憶述不快經歷。再者,事件主謀周向榮已被定罪重囚,已充分彰顯公義。控方就認為需要重審,因本案涉及醫生有否對病人「負上謹慎責任」,情況涉及公眾利益,案件重審理據充分。法庭決定麥允齡案件需要重審,案件將會進行排期程序。

  死者家屬:配合法庭

  過去協助死者家屬的立法會議員麥美娟代表死者家屬稱,歡迎法庭決定,透露家屬願配合法庭需要,再出庭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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