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大公報》早前調查報道指出,用優惠價從油公司購買柴油的綠卡制度,雖已於2011年取消,但自從2008年柴油稅取消後,油公司仍可繼續以批發價廉售柴油,海關亦無從監督。正所謂「有需求,自然有供應」,非法加油站掃之不盡,並「無限輪迴」出現在市區或新界等地方。
駕駛客貨車逾十年的區先生稱,10年前貨運生意好,扣除成本,每日收入約800元,但現時網約車盛行,客人叫車容易,不少人入行搶生意,貨運司機的收入有減無增。他坦言:「現在每日有800元收入當贏咗啦!」成本上漲,正價柴油每公升收費12元,優惠價也要約10元,非法紅油站的柴油每公升僅約5.1元,在「慳得就慳」心態下,職業司機便「博一博」,「以一般客貨車為例,入一缸街油不用300元,但入正價最少要500元,生意唔好,街油比公司油平一半!」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據現行法律,處理、管有、售賣及購買歐盟五期柴油,不觸犯《應課稅品條例》,但司機在非法油站入油,無法確定燃油是否免稅,或是未完稅燃油,司機可能惹上官非。非法油站大多沒有危險品牌照,不得儲存和運送任何危險品,司機光顧即屬違法,若干犯《危險品條例》,最高可判罰款2.5萬元及監禁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