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梁康然報道:社民連成員古思堯因在去年七月及十月示威期間,踐踏及焚燒國旗,昨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控以兩項侮辱國旗罪名,他承認「故意侮辱」國旗,但拒絕認罪。法庭將案件排期至2月2日進行預審。
古思堯(71歲)被控於去年7月15日遊行示威期間,踐踏及焚燒國旗,另在去年10月1日示威時,刻意把國旗倒置,被控以兩項「侮辱國旗」罪名。他昨日無律師代表出庭,答辯時向裁判官稱「我係故意侮辱國旗」,但他同時表明不認罪。控方指被告過去有四次類同案底。法庭決定將本案排期審訊,定於2月2日進行預審,其間古思堯獲准保釋候審。
散庭後,古思堯向傳媒表明自己的侮辱國旗行為,是「明知故犯、死不悔改」,他預計將在本案被判入獄多於一年。
據資料,他上一次侮辱國旗是在2015年7月1日,他在2016年3月被判即時入獄六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