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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游早知被拒宣誓 仍強闖立會

時間:2018-01-06 03:15:15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記者梁康然報道:青年新政梁頌恆、游蕙禎等五人強闖立法會案,被告游蕙禎昨日完成自辯。案件押後至2月28日進行結案陳詞。

  游蕙禎自辯時確認,立法會秘書處在事發前即2016年10月25日,向她發出電郵,指主席梁君彥已決定不會在11月2日當天為她及梁頌恆監誓,同時發出當天的會議議程,顯示不會有宣誓項目。不過,游蕙禎稱,梁君彥曾稱會安排時間為兩人監誓。

  有新聞片段拍攝到,游蕙禎被拒絕放行進入立法會大樓一號會議室後,曾向立法會保安員作出威脅性言論:「我會記低你哋啲名,不排除日後會採取法律行動。」游就否認有關言論屬恐嚇,她更形容當日保安「盲目遵從主席違法的命令」。

  向傳媒稱「會諗下一步行動」

  控方指游蕙禎當日是有預謀地聯同梁頌恆,欲與一眾支持者衝擊立法會保安防線。理據之一是,她首次被拒後,在衝擊前50分鐘曾向傳媒報稱「會諗下一步行動」,之後就前往十樓辦公室,與梁頌恆等人研究衝擊行動。游蕙禎回應稱,「會諗下一步行動」只是面對傳媒時常見的場景用語,並非一定有下一步行動。她又否認曾在辦公室內與他人研究衝擊行動。

  辯方表示,同案被告楊禮康、鍾雪瑩、張子龍不會上庭自辯。法庭決定安排案件在2月28日進行結案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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