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公網2月28日訊 記者梁康然報道:盜版機頂盒獲利2萬元,電視台損失達410萬元。機頂盒「麥格盒子」被揭發盜看11條now TV頻道,事件中負責提供頻道、參與銷售工作的三被告鍾羽翔、何國祥、林兆偉,於區域法院被重判入獄21至27個月。海關指本案是首宗以《版權條例》入罪的侵權機頂盒案件,亦是歷來網上侵權案判刑最重的案例。NowTV回應判刑稱,本案是「保障知識版權及創意行業的重大勝利」。

「麥格盒子」被揭侵權後,有人在網上以60元賤賣。(網絡截圖)
本案被告為鍾羽翔(39歲、技術員)、何國祥(53歲、技術員)、林兆偉(53歲、攤檔東主),被控在2013年9月至2014年6月間,利用電腦將11條NowTV頻道解密,再發布至侵權機頂盒「麥格盒子」,供收費客戶觀看。被告三人承認干犯「提供規避器件或服務」、「管有有關器件以出售」及「串謀詐騙」共6項罪名。
案情指,每個「麥格盒子」單售2500元,可提供192條各式電視頻道,包括涉案的11條now TV頻道。買家首年可免費看頻道,翌年需繳年費800元。被告等人在案發的9個月間,共約出售1020個「麥格盒子」。而涉案的11條NowTV頻道月費為450元,案件令NowTV損失潛在收入達410萬元。
控方指,首被告鍾羽翔表示,從一名姓吳的內地人士身上學會破解電視訊號技術及設置傳輸系統。鍾先訂購7條NowTv頻道,在取得正版機頂盒後,將NowTv頻道輸入電腦系統內加以破解。被破解的電視訊號會透過傳輸系統,發送至內地指定伺服器。最後「麥格盒子」用戶可從該伺服器收看被破解的電視訊號。
控方稱,次被告何國祥以1500元月薪受僱於首被告,協助電腦系統及傳輸系統24小時運作。而第三被告林兆偉則以日薪300元,負責零售「麥格盒子」。辯方求情指,三被告都不是案中主腦。鍾在扣減訂購各收費電視的費用後,實質獲利僅2萬元左右,希望法庭考慮各被告認罪作出輕判。
法官林嘉欣判刑時指,相信本案背後另有主謀,各被告只是前線行事,不過三被告在事件各有職責,才可令盜版機頂盒運作成功,考慮各被告認罪,又協助調查工作,量刑起點為3年,酌情減刑後,首被告鍾羽翔判囚27個月,其餘被告囚21個月。
散庭後,海關版權及商標調查科高級監督葉慧嬋回應案件稱,歡迎法庭作出具阻嚇力的判刑,強調本案是本港首宗以《版權條例》定罪的侵權機頂盒案件,亦是網上侵權案例中判刑最重。海關將會繼續調查案件。
NowTV發言人回應本案稱,早在2014年世界杯期間發現有侵權事件,並向海關投訴。發言人形容,本案是「保障知識版權及創意行業的重大勝利」,更表明不排除會向侵權者提出民事索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