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12月28日訊 記者梁康然報道:前熱血公民成員李政熙在去年競選集會時,無故襲擊兩名警員。案件今早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暫委裁判官馬漢璋斥責被告,在案中行為具惡意,令兩名在場維持秩序的警員受傷,決定處以被告阻嚇性懲罰,即時入獄7周。
本案控罪指,被告李政熙(31歲)在2016年8月23日於九龍城的香港兆基創意書院外襲擊警員劉鍵培及高級警員林志成。案情指,事發時兆基創意書院內正舉行立法會選舉論壇。而熱血公民與香港本土力量兩方的支持者,各自在書院外集會。其間兩批人先是對罵,繼而推撞。在場警員即組成人鏈分隔兩批人士,被告在混亂中,分別拉扯及襲擊案中兩名警員。
判刑前,辯方求情指,被告已婚,現為氣體技工。辯方強調,被告在事中無用武器,而涉事警員傷勢輕微。現時被告已脫離政黨,因此重犯機會低,希望法庭輕判。
暫委裁判官馬漢璋判刑時指,事發時在場警員只是分開兩批支持者,防止進一步衝突發生。警員本身並非引起衝突的成因,但被告就無故襲擊兩名執行職務的警員,認為被告襲擊具有惡意屬嚴重行為,因此需予被告入獄以作阻嚇,考慮被告在犯案時未有刑事案底,決定判處7星期監禁。
據資料,被告李政熙過去以熱血公民成員身份,活躍示威集會活動,時有暴力行為。在2016年5月7日,被告起腳踢向一名網台女記者,至2016年10月6日於觀塘法院被判罪成,罰款2000元。另在2016年1月19日,被告於上水天平邨商場富臨酒家,因政見不合涉嫌襲擊一名年近六旬的老人,最後因受襲老人口供不清晰,法庭裁定被告襲擊罪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