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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暴力」癱摩天輪19人被捕

時間:2017-12-22 03:15:27來源:大公網

  圖:示威迫使摩天輪停止開放,到場小朋友「有得睇無得玩」,非常掃興  大公報記者麥潤田攝

  中環摩天輪重開翌日,十多名「綠色和平」成員爬上中環海濱摩天輪示威,稱要抗議本港過量使用即棄塑膠用具,事件擾攘七個小時,導致摩天輪全日暫停開放,不少市民、遊客都乘興而至,敗興而歸,至少五千人受影響。警方以涉嫌觸犯公眾妨擾罪拘捕19人,並譴責有關人士的行為危及自身及公眾安全,擾亂公共秩序。有市民對示威者的行為表示極度憤怒,亦有網民狠批相關人等的行為是「綠色暴力」,用擾民和激進方法宣揚所謂理念,博出位多於真心環保,實在是不知所謂。

大公報記者 突發組 謝進亨

  14名「綠色和平」成員,昨晨6時45分衝破保安,在未經摩天輪營運商The Entertainment Corporation Limited批准下闖入摩天輪範圍,攀上離地約20米高的摩天輪支架。他們掛起「夠鐘走塑」橫額,抗議本港過量使用即棄塑膠用具,另有五人在地面展示橫額。

  擾攘七小時全日停開

  保安員7時15分報警,警員到場要封閉部分路段。示威者其後又試圖張開橫額,但不成功,其間多次發生高空墮物,兩次有攀山用金屬扣從高處墮下。消防員在地面展開氣墊戒備,高空拯救專隊亦奉命到場。「綠色和平」曾聲稱,行動會在摩天輪上午11時開放前結束,但事件擾攘長達七小時,至下午1時27分,該批示威者才返回地面,惟他們無法取走支架上的橫額,要由消防員負責清除。警方調查後,以該涉嫌公眾妨擾罪拘捕涉事的19名男女。

  被捕19人分別為8男11女(25至38歲),16人持香港身份證,另外兩男一女為外籍人士。警方指,所有被捕人士正被扣留調查,案件由港島總區刑事部人員跟進。中區警區助理指揮官陳憲鈞指:「警方譴責有關人士的行為危及自身及公眾安全,擾亂公眾秩序。」呼籲市民守法及和平理性地表達意見。

  摩天輪事後要進行安全檢查,今日才重新開放。摩天輪營辦商發聲明強調,保護摩天輪安全運作和乘客安全是首要考慮,營辦商行政營運總監Robyn Joseph透露,昨日有二千人已預訂門票,另有數千人到售票處欲購票,但都未能乘坐摩天輪。在摩天輪暫停營業期間,未能持票入場的訪客,可以改於其他日子乘坐,有效期至明年三月底。

  到場市民:極度憤怒

  「綠色和平」項目主任朱江稱,希望較多市民留意到塑膠污染嚴重的問題,對受影響人士造成不便致歉。但市民對該組織的解釋「不知所謂」,「摸門釘」的市民盧先生直指:「很失望,對這群人極度憤怒。」有網民亦表明,環保是一份正義的工作,而非擾民的藉口,爬上摩天輪不但對義工是危險行為,更讓市民感覺他們不是真心為環保。更有網友狠批「綠色和平」此舉是「綠色暴力」,「睇到用擾民式抗爭就覺得呢個組織唔應該存在。」

  刑事妨擾可判囚七年

  妨擾罪與一些雜項罪行收納在香港法例第228章《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4條,大部分是一些較輕微罪行,例如隨處大小便、無理按門鈴,或是在公眾地方作喧鬧的集會,造成滋擾他人的行為,都可以用《簡易程序治罪條例》作出起訴,有時只會以傳票方式檢控。刑罰方面,最高為判罰款500元及監禁三個月,檢控亦要在案發後六個月內提出。控方亦可以用普通法提出刑事起訴,刑罰最高為判入獄七年。兩種控罪最大分別,在於刑事成分的妨擾罪,定罪元素必須包括對公眾造成損害,被告人的行為可能危害公眾生命財產,或影響公眾可共同使用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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