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12月20日訊 記者梁康然報道:一名運輸署主任有大量工作積壓,不想跟進小巴公司調整車費出錯投訴個案,就偽造21封「代運輸署署長簽發」的電郵。最後事件在署方內容核查時揭發。涉案被告梁中正,今早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兩項「偽造罪」,法庭決定先取被告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報告,至下月11日宣判。
事源於,署方在處理西貢區小巴公司調整車費時出錯,誤將車費由原定的3.3元,額外增至3.4元,遭涉事小巴公司投訴。被告梁中正(48歲),因他不想跟進有關投訴,就在2014年9月30日及10月10日,分別偽造4封及17封「代運輸署署長簽發」的電郵,企圖令署方相信被告正處理一宗小巴公司調整車費出錯事件,但被告實質並無跟進有關事件。
辯方求情指,被告在1992年加入運輸署,案發時負責處理西貢區的公共交通事務。但被告所負責的地區,涉及交通的投訴個人堆積如山,被告縱使工作勤奮也未能全數處理,因工作壓力過大,才愚蠢犯案。法庭批評,被告行為損害市民對公務員的期望,但決定先取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報告,至2018年1月11日再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