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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橋測試造假案一人認罪 官:判監無可避免

時間:2017-11-18 03:15:14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記者梁康然報道:港珠澳大橋香港段工程混凝土壓力測試涉造假案,承判商「嘉科工程顧問」的19名前實驗室職員被控,昨日於屯門裁判法院提堂,當中18人同被控串謀詐騙,暫時毋答辯,獲准保釋外出,以等待案件在12月7日轉介至區域法院處理。一名被告承認兩項使用虛假文書罪,被即時收押,12月1日判刑。

  案中首18名被告分別是前高級工地實驗室技術員麥培盛(65歲),與12名前工地實驗室技術員,包括吳啟堯(63歲)、謝德禮(35歲)、余維德(28歲)、李詠暉(24歲)、趙志興(26歲)、薛家俊(25歲)、陳銳鏗(22歲)、姚宇峰(48歲)、潘家偉(25歲)、葉德傑(27歲)、李志勤(23歲)、鄺富賢(44歲),以及五名前實驗室助理,包括吳汶鴻(26歲)、張嘉明(28歲)、陳志成(58歲)、郭文輝(34歲)、黎榮發(40歲)。

  他們被控在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7月26日期間,虛報混凝土壓力測試的進行日期與時間,另將原定進行測試的樣本混凝土磚,改為強力混凝土磚或金屬校準柱,以提供不實的混凝土壓力測試報告。據控方資料,他們均在小蠔灣工務區域試驗所工作,負責進行建築材料合規測試。他們獲准以4000元保釋外出,其間不得離港。

  被告黃國堯(61歲),案發時為工地實驗室技術員。他昨日在庭上承認,2012年9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間,檢驗泥磚樣本時填報不實資料,干犯兩項使用虛假文書罪。案情指,他負責檢驗泥磚樣本,但因人為失誤,失去兩個泥磚樣本,他隨意用另外的後備泥磚強行完成試驗,並把試驗報告提交試驗所。

  辯方求情時稱,黃國堯承認在工作出錯後,以愚蠢方式補救,結果錯上加錯。黃入行逾40年,很可能因本案失去退休金與移民資格,希望法庭輕判。法庭指,不實的測驗工序可導致嚴重後果,基於案情嚴重,判監是無可避免,但決定先取被告背景報告,押後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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