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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國強:立23條港有憲制責任

時間:2017-11-18 03:15:09來源:大公網

  圖:袁國強表示,特區政府確實有憲制責任進行23條立法,這是香港特區政府作為國家一部分必須去做的事/大公報記者麥潤田攝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兼香港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前日指出,特區政府就基本法23條立法責無旁貸,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昨日強調,特區政府確實很清楚有憲制責任進行立法,這是香港特區政府作為國家一部分必須去做的,而23條不應被視為負面或甚至被妖魔化的事情。他還表示,有關立法必須兼顧政治現實,在合適的環境和充分的時間下去進行諮詢和聽取意見,以凝聚共識。/大公報記者 馮瀚林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出席「香港回歸20周年基本法國際研討會」後會見傳媒時說,香港特區負有明確的憲制責任就第23條立法,這是香港特區作為國家的一部分必須要做的。另一方面,香港依據基本法第23條自行立法,沿用自身立法程序訂立一套適合自身情況、也配合國家整體安全的法律,其實有助配合和維護香港自身的普通法制度。

  就第23條立法的時間和內容,袁國強表示,實際立法工作必須兼顧香港眼下現實政治狀況。特區政府需要合適環境和充分的時間,就立法內容向社會解釋,或進行諮詢和聽取意見,以凝聚共識。

  至於何時是合適環境,袁國強指出,特區政府要宏觀考慮整體情況,包括政府會否有其他更迫切的工作要進行,例如民生的工作或其他工作,而第23條的工作能否在某個時段平衡一起做等等,特區政府也要小心考慮,聽取大家意見。

  不能選擇性對待基本法

  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饒戈平表示,基本法第23條規定了香港負有自行立法以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性義務,但香港回歸二十年來一直沒有履行這一義務。作為一個堅持法治的社會,香港不應長期容許這樣的法治空缺,香港市民則應有法治觀念,不能選擇性對待基本法,迴避部分條文。

  他指出,香港的安全是整體國家安全的一部分,不是香港自己的事;對香港的安全負責,是國家的義務和責任。因此從現實角度考慮,需要就第23條立法。「如果香港出現重大關於國家安全的事情,恐怕不是香港自己能處理得了,國家是要出面的,到時那個情況下,23條也沒有,那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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