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10月16日訊(記者 梁康然)DR美容事故誤殺案經過兩周休庭後,今早於高院續審。首被告周向榮自辯期間,被控方質疑當日選址在科學園開設涉案的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實驗室(APSC),目的是貪圖科學園的平宜租金,以及其他福利如裝修津貼等。被告為獲得優惠,不惜向科學園提供不實資料。
控方指,政府設立科學園,旨在扶助本地科研公司,因此提供9個月免租期、裝修津貼,同時以每呎14元廉價租金放租。而租戶就需要履行責任,聘用充足科研人員,並把單位的72%面積用於科研工作上。
據APSC呈交於科學園的年度匯報,實驗室報稱從事幹細胞分泌素研究及生產,預計聘請23名科研人員,但被告曾將實驗室用來提供臍帶及臍血幹細胞儲存服務,科研人員亦只有13名。被告僅用15萬元租用7000呎場地,提供商業臍帶儲存服務,單年收益高達1.45億港元。控方指,事件反映出首被告為求牟利,無視承諾。
周向榮就回應稱,APSC是私人公司,需要賺錢否則「無收入公司就會死」。他又強調APSC負責人是次被告陳冠忠,他不知道陳冠忠有否如實向科學園申報APSC的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