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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案完成開案陳詞

時間:2017-09-29 19:39:34來源:大公網

  大公網9月29日訊 記者梁康然報道:前特首曾蔭權涉收受利益案於高院續審,控方完成開案陳詞,指本案事件被傳媒揭發後,被告曾出席電台節目回應事件,並決定成立獨立檢討委員會,負責檢討當時的官員利益申報制度。控方認為,被告當日的回應,只是典型的公關手段,旨在轉移公眾視線。案件將於10月3日再訊,屆時將傳召證人作供。 

  控方今日宣讀餘下的控方案情,完成歷時三日的開案陳詞。控方表示,本案源於2012年2月20日,有傳媒報道指被告涉嫌有操守問題,如無申報就乘坐私人郵輪前往泰國、又曾出席賭場春茗晚宴等。及後同年2月22日被告就出席港台節目《千禧年代》,自揭在退休後會遷往涉案的深圳東海花園大宅。 

  控方認為,被告在電台節目披露大宅一事,又為郵輪及春茗晚宴事件解話,強調自己沒做錯,目的是透過「策略性披露」,試圖引導公眾想法,並試探公眾是否相信被告人的操守。控方特別指出,被告從無披露是在負面新聞曝光後,才正式購入大宅,而且售價只80萬元人民幣的特惠水平。 

  控方更針對被告當年在電台中的言詞,指被告當年形容自己是一直為公眾服務的「香港仔」、虔誠天主教徒,但陪審團需思考:某人經常出入教堂,就是否肯定不會貪污? 

  控方完成開案陳詞後,案件將於下周二(10月3日)再訊,屆時將傳召本案首名證人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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