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9月12日訊(記者 葉漢亮)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羅冠聰、前學聯秘書長周永康於2014年9月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高等法院上訴庭早前裁定律政司就該案提出的刑期覆核得直,三人由社會服務令改判囚六至八個月。繼周永康及羅冠聰後,律政司今稱接獲黃之鋒就刑期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