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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獨分子梁天琦被加控襲警罪

時間:2017-08-07 18:08:42來源:大公網

  

  梁天琦(中),后为梁颂恒。资料图

  大公網8月7日訊(記者梁康然報道)港獨分子「本土民主前線」梁天琦、黃台仰等10人被控參與去年旺角暴動。案件今早於高院進行閉門審前覆核。散庭後據律師透露,被告梁天琦、容偉業、林倫慶、袁智駒4人將分別被加控襲警罪、串謀暴動罪、縱火罪。法庭將案件排期至10月14日進行閉門審前覆核。

  近期鮮有露面的被告梁天琦、黃台仰,今早如期到庭應訊。法庭進行逾4小時閉門處理法律程序。散庭後有參與審前覆核的律師透露,本案10名被告均有應訊。控方在庭上申請對4名被告加控罪名,分別是被告梁天琦加控襲警罪、被告容偉業及林倫慶加控串謀暴動罪、被告袁智駒加控縱火罪。而法庭就決定在10月時再進行閉門審前覆核。

  被告「本土民主前線」召集人梁天琦在離庭前向傳媒表示,他無法改變已發生的事,又承認「抗爭路上都面對好多困難」。及後他與黃台仰一同離開。

  本案控罪指,被告黃台仰(22歲)、梁天琦(24歲)、容偉業(32歲)、李諾文(20歲)、盧建民(29歲)、袁智駒(25歲)、林傲軒(21歲)、黃家駒(25歲)、李東昇(24歲)、林倫慶(24歲)於2016年2月8日凌晨至9日早上,分別於旺角砵蘭街、亞皆老街、山東街及花園街,參與暴動。各被告分別被控煽動暴動、煽動非法集結,參與暴動、非法集結或襲警等罪名。法庭早前將案件排期於2018年1月15日審訊,暫定審期80天。控方曾向法庭表示控方證人多逾1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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