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7月26日訊(記者 朱晉科)全國政協常委、香港律師會前會長劉漢銓表示,政府公布的「一地兩檢」方案絕對是合法的,無可置疑,批評部分反對派人士聲稱方案違反《基本法》第18條有關全國性法律不在香港實施的條文,是「偷換概念」,錯誤理解基本法。
劉漢銓解釋,基本法要整體地去看,包括序言以及第20條,《基本法》是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根據《憲法》制定的,規定特區實施的制度,當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第20條授權特區實施「一地兩檢」,有關安排一定會符合基本法。劉漢銓強調,「一地兩檢」對高鐵發揮最大效益非常重要,必不可少,若「一地兩檢」不能實施,不但會浪費了納稅人的錢,而且不利香港加強與內地的聯繫,影響香港的經濟發展和民生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