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華壽恩作供表示,涉案實驗室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APSC)雖未正式獲取美國血庫協會認證(AABB),但運作表現已達認證水平 資料圖片
【大公報訊】記者梁康然報道:DR醫學美容事故誤殺案續審,曾受聘於周向榮的化驗師華壽恩昨日完成作供。華壽恩曾在一份報告中,指涉案實驗室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APSC)雖未正式獲取美國血庫協會認證(AABB),但運作表現已達認證水平。控方指,有APSC員工在得出化驗結果前已簽發化驗報告,質疑APSC具認證水平說法。華壽恩表示,APSC如按照AABB要求來覆核作業程序,從中不斷改善問題就可達「高標準」要求。
華壽恩昨日第七天出庭作供。次被告陳冠忠的代表律師指,APSC曾在2013年9月根據APSC的「標準作業程序」文件(SOP),去評撰寫報告,評核APSC是否達至AABB水平。報告在總結內稱,APSC已達AABB要求。華壽恩回應稱,他本來已在2013年4月離職,至同年9月,首被告要求他為APSC完成該份報告,他就用兩日時間,前往中環某辦公室,按照DR集團提供的資料完成報告。
次被告的律師又指,該SOP內容錯漏百出,例如文件提及的離心機、培養儀器型號,以至電腦程式系統名稱,都不是APSC內所使用的,只是在套用另一家血庫公司的資料,質疑華壽恩當日如何再得出「達標」結論。
控方質疑實驗室水平
華壽恩解釋,當日SOP是先經由陳冠忠整理、檢查,最後才交由華壽恩去審批。部分文件則是從APSC的電腦伺服器下載。華壽恩承認當日審批文件時,未有察覺上述資料出錯問題。
控方亦引用有問題的文件提出質疑,指有化驗報告顯示,某化驗樣本安排在2012年6月8日進行「黴漿菌測試」,但早在5月5日化驗未有結果時,已由某員工簽發化驗報告。控方不能理解當日華壽恩為何會認為APSC達到AABB的「高標準」認證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