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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主有責任核實員工身份

時間:2017-07-17 03:15:09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有法律界人士稱,僱主聘請僱員時,有責任核對僱員有否香港身份證明文件,僱主並需到入境處查核證件正確無誤,以確認對方為「合法勞工」。假如僱主未有盡力核實,而受僱者其後證實為黑工,僱主即屬違法。根據《入境條例》第41條法例二年及罰款35萬。

  該大律師亦稱,以往案例,涉聘用黑工僱主若罪成多數要即時監禁,法官一般不會判以緩刑或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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