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當納米樓大行其道,新地(00016)已靜悄悄減建天水圍濕地公園旁兩個大型住宅項目的小型單位,令總單位量由之前獲批超過4000伙,減少逾200伙至3800餘伙。其中第112區項目減少數量較多,以添加興建6幢逾1700方呎獨立屋和分層別墅單位。
112區增建6幢獨立屋
擁有逾200萬方呎樓面的兩大住宅項目,過去兩年已獲城規會通過其發展計劃,其中去年獲批的第112區項目,將興建11幢10層高分層住宅,及18幢3至6層高低密度住宅,兩者各為1942伙及252伙。這2194個單位中,面積753方呎以下中小型單位佔2006個,當中少於431方呎的也有450個,正迎合刻下流行的納米樓風潮。
不過,新地今年有意減少兩項目所建的小型單位數量。近日向城規會申請修改第112區發展藍圖,將中小型單位的幢數減一幢,變為興建10幢9至10層高分層大廈,只提供1765伙單位,將所得樓面改為增加一幢6層高低密度分層別墅,和6幢獨立屋,分層別墅單位有260個。修改計劃後,擬共建2031個單位,較之前少163伙。面積753方呎以下單位有1750伙,較之前少256伙,753方呎以上的中大型單位則由之前188伙,增至281伙。
兩項目共建3808伙
至於去年已獲批發展的第115區項目,共提供1850個單位,當中753方呎以下單位佔1840伙,佔比逾99%,餘下是10幢2層高獨立屋。不過,新地今年4月已成功獲准修改發展計劃,將單位量降至1777伙,略增中大型單位數目。上述兩項目的單位量,由之前計劃興建的4044伙降至3808伙,減建236伙。
此外,屋宇署2011年4月決定施行新批則規例前曾發出通告,指明發展商為土地入則時,必須擁有或有實際機會控制有關土地的業權,但一直未有交代所謂有實際機會控制的客觀準則,一切視乎建築事務監督(一般是屋宇署署長)的主觀決定。該署日前就此發出新通告,對該署要求申請人就有實際機會控制的土地,所須呈交的相關資料文件舉例作補充,文件如申請人已收購項目地盤的業權數目;申請人對餘下業權所採取的行動;以及申請人盡力嘗試去取得餘下業權人合作發展的同意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