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訊(記者梁康然報道)DR醫學美容事故誤殺案於高院續審,控方安排案事件中最後一名受害人黃鳳群作供,披露DR醫學美容(下稱DR)的前線職員為求牟利,以不盡不實方式誘使月入僅7000元的黃鳳群,簽下7萬元「CIK療程」。黃鳳群在庭上表示,當日簽合約時無人解釋內容,更不知自己簽下免責聲明,本以為CIK療程可改善濕疹問題,卻反令雙腿殘疾,5年來一直發麻。
今早黃鳳群(62歲)在親友攙扶下出庭作供,稱在2009年於美食博覽內遇到DR職員推銷美容服務,最初只購買了推淋巴按摩療程及護眼產品等。至2012年8月,DR美容顧問極力推銷CIK療程,報稱可有助改善她的濕疹。
黃鳳群聽不懂何為CIK療程,又得知收費達18萬元,她月入只有7000元因此不願購買。但美容顧問改口稱,因她是熟客可有半價優惠,而且「只係你一個享有」,再有加上其他折扣,實收只是7萬元。最後,黃鳳群抵抗不了推銷,動用存款1萬元,及以兩張信用卡分別預繳3萬元,購買CIK療程。
控方查問黃鳳群是否知道CIK療程、過繼免疫療程、AI療程三者,其實是相同療程。黃鳳群卻稱從無接受過上述三者療程,只是在DR的美容中心內接受過「注射療程」。
控方又呈上一份由黃鳳群簽署的聲明書,內容指她接受CIK療程一切風險後果自負。她憶述稱,當日無人解釋過,只是應職員要求就簽下,事後她翻看聲明書才知道有關條款。辯方就引用黃鳳群的書面口供,指她曾向警方表示知悉上述文件內容。黃鳳群解釋,是有人略為說明過文件內容,但沒有詳細逐點解釋。
黃鳳群表示,她在2012年10月13日大概下午6時左右,接受CIK療程的輸液程序,當日她不知是輸入什麼液體回體內,但在輸液程序後期,她開始感到頭暈心翳。情況延續至翌日早上,最後她在上班途中身體不支,被送至律敦治醫院留醫達7個月。
留醫期間,她的腳趾一度供血不足而發黑,手腳關節彊硬。雖然接受物理治療後,手腳回復活動能力,但雙腿至今仍然「好似打咗麻醉針,一直發麻,而且感覺好重,難以提起。」她強調,如果知道接受療程後果是這樣,就「打死我都唔要,送畀我都唔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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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主黃鳳群(右)表示CIK療程令她雙腿長期發麻。(本報記者梁康然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