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葉漢亮報道:旺角暴亂被控暴動、襲警、刑毀等罪名的九名被告,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警方證人目睹第六被告陳和祥無戴口罩近距離向警員掟磚,警員強調認到陳和祥的樣貌,並肯定陳有掟磚。控方料下周將就處理被告口供能否呈堂作爭辯。
被告當時沒有戴口罩
案發當日於旺角豉油街築起警方防線的警長連建國表示,在警方防線前看到本案第六被告陳和祥無戴口罩掟磚,他協助警司陳偉基制服陳和祥。控方於庭上播放於案發當日的錄影片段,連從影片的畫面指出,看到陳和祥當時戴帽向警方掟磚,但被警員制服時陳和祥沒有戴帽。連指出,陳和祥因為沒有戴口罩及近距離掟磚,不論陳和祥有否戴帽,都認到其樣貌,並肯定陳和祥當時有向警方掟磚。
12厘米長磚塊呈堂
警員彭德政則指出,當時身處豉油街警方防線,現場有約100名示威者,其中有六至七人站得較前,當中有一名年約60至70歲、沒戴口罩、穿黃色鞋男子,向他掟磚,他以盾擋開,磚塊跌落腳旁。彭遂拾起該三角形、長12厘米磚塊。該磚塊昨呈堂為證物。其後彭拘捕該名男子,證實為本案第六被告陳和祥。
九名被告順序為莫嘉濤(18歲)、鍾志華(31歲)、何錦森(38歲)、霍廷昊(24歲)、陳和祥(71歲)、鄧敬宗(27歲)、李卓軒(20歲)、林永旺(22歲)、葉梓豐(18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