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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暴動案 47名警員受傷

時間:2017-06-02 19:07:02來源:大公網

  大公網訊 (記者葉漢亮)去年初發生的旺角暴動,再10名被告被控暴動、襲警、刑毀等14條控罪。控方庭上讀出的承認事實指出,事件造成47名警員受傷,包括一名當總督察及兩名高級督察,傷勢包括擦傷、骨折等。

  控方今開案陳詞指出,去年2月9日凌晨於旺角彌敦道、山東街、西洋菜南街、豉油街一帶有大批示威人士向警方投擲磚頭、雜物、燒垃圾桶、挖取地面磚塊。控方指出,上述事件是一個非法集結而參與集結的人破壞社會安寧,構成暴動。案中9名被告均有參與上述的暴動。

  案中多名被均有向警員掟磚,其中首被告莫嘉濤除向警員掟磚外,亦有向巡邏警車投擲物品,令警車遭受損毀,該輛警車事後更因此而退役,導致港府最終損失港幣26,352元。

  承認事實指,事件造成47個警員受傷,當中一名當總督察及兩名高級督察。警員受到磚塊、雜物等物件襲擊,令多名警員出現骨折、擦傷等。庭上播放新聞片段,片中可見示威人士向後退警員追趕,其間不斷向警員投擲大量雜物,示威者追打警員,有警員被打致倒地。案件下周一續審。

  案中10名被告分別為莫嘉濤(18歲)、鍾志華(30歲)、何錦森(37歲)、霍廷昊(23歲)、陳和祥(70歲)、鄧敬宗(27歲)、李卓軒(19歲)、林永旺(22歲)、葉梓豐(17歲)及吳挺愷(2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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