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龔學鳴報道:調查梁振英UGL事件專責委員會昨日開會,下午一度由閉門變成公開會議,委員何君堯點名批評楊岳橋、林卓廷、梁繼昌、尹兆堅公開評論閉門會議內容泄露事件,明顯違規,屬嚴重失當行為,因此投訴四人,要求委員會主席謝偉俊處理。謝於會議結束前詢問四位「泛民」委員會否願意簽署法律聲明書,澄清自己沒有泄密,楊岳橋聲稱首先要知道聲明書內容以及建制派肯簽署,他才會簽,但林卓廷顧左右而言他,未有正面回應。
昨日專責委員會開會,委員一致同意公開會議,結果會議由下午五時半變成公開會議,議程包括討論閉門會議內容懷疑外泄的投訴,以及要求梁繼昌辭去委員職位。何君堯提出,委員會已經同意5月15日是閉門會議,未有結論前所有內容應該保密,但當日會議結束後,「泛民」議員以黃碧雲為首舉行記招,將內容公諸於世,情況極不理想。他深信已有委員泄密,又點名批評楊岳橋、林卓廷、梁繼昌、尹兆堅事後接受記者訪問,對閉門會議內容作出批評,明顯違規,要求主席嚴肅處理。
梁美芬認為,有議員高度評論泄密內容,間接承認泄密內容,現時連周浩鼎辭職後亦未能進行討論事件,認為泄密干預了互信,影響調查,要求主席嚴肅正視。
立法會秘書處表示,以往曾有泄密情況,但委員會主席對此表示遺憾,亦要求簽署保密協議。謝偉俊認為,如果泄密投訴沒有充足證據,這是難以處理。
此外,黃國健指出,「泛民」議員高度評論泄密內容,間接證實了泄密內容真實性。所以他對委員會失去信心,而現時大家缺乏互信,所以他去信主席要求解散委員會。立法會法律顧問指,只有兩種情況才可以解散,第一就是調查完成後解散,第二未能研究事件或完成會期後解散。
謝偉俊在會議完結前提出,「泛民」議員會否自願簽署法律聲明書,確認沒有參與泄密行為,楊岳橋聲稱,首先要知道聲明內容,以及會否涉及所有與泄密事件有關的人,包括建制派議員。只要所有人簽署,他才會簽署。林卓廷聲稱要了解此事的事發經過,例如特首辦、議員助理等有誰處理過,「你做得到再同我哋講啦」,謝偉俊一直追問到底林會否簽署,林只回應稱:「我點知你叫我簽乜?」未有正面回答。梁美芬、何君堯表示願意簽署,黃國健認為如果所有人肯簽,他也會簽。